各市、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省政府直屬各單位:
《浙江省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行動計劃(2016—2017年)》已經省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,認真貫徹實施。
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2015年12月31日
浙江省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行動計劃
(2016—2017年)
為全面推進我省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工作,落實《國家能源局關于支持浙江省創建清潔能源示范省的若干意見》(國能新能〔2014〕570號)提出的各項任務,根據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階段(到2017年)目標要求,特制定本行動計劃。
一、總體思路
圍繞全面實現階段創建目標,按照突出重點、分年推進、落實責任、注重實效的要求,通過控制能源消費總量、加快煤炭消費替代、實施煤電清潔改造利用等手段,實現能源消費清潔化;通過大力發展清潔能源、不斷提升油品品質等途徑,實現能源供應清潔化;通過持續推進科技創新、產業進步、體制改革和重大能源項目實施等舉措,有效支撐清潔能源發展,為我省全面建成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奠定扎實基礎。
二、發展目標
到2017年基本形成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框架和清潔能源發展機制,全省能源清潔化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。
2016年: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2.1億噸標準煤以內,完成省政府確定的年度節能降耗目標任務;煤炭消費量不超過2012年水平;非化石能源(含外來水電,下同)占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5.5%;能源領域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粉塵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力爭削減20%;電煤消費占煤炭消費比重力爭達到75%;清潔煤電占煤電裝機容量比重達到80%左右;煤炭(含外來火電,下同)消費占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57%以下。
2017年: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2.2億噸標準煤以內,完成省政府確定的年度節能降耗目標任務;煤炭消費量不超過2012年水平;節能指標保持全國前列,力爭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比2013年下降15%;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8%;能源領域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粉塵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力爭再削減20%;能源領域碳排放達到國家要求;電煤消費占煤炭消費比重力爭提升到80%;清潔煤電占煤電裝機容量比重達到85%;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55%以下。
三、重點任務
(一)推進能源消費革命,確保我省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源消費清潔化水平走在全國前列。
1.切實加強能源消費總量控制。落實目標責任,形成橫向到邊、縱向到底的控制體系,全面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目標任務。深入推行用能預算化管理,推動用能管理精細化、科學化。全面推行“一掛雙控”措施,切實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,落實新上高耗能項目用能“等量置換”或“減量置換”,從源頭上控制新增用能量,進一步優化增量用能配置。積極探索開展項目竣工節能驗收和項目投產后實際能效評估,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,從源頭上嚴控新上高耗能項目。推進煤炭消費總量控制,嚴把新建涉煤項目準入關,積極優化省內電力調度,大力推進電力、天然氣、生物質成型燃料替代,加大燃煤鍋爐節能環保改造力度,確保2016年、2017年全省煤炭消費量不高于2012年水平。(牽頭單位:省經信委)
2.推進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新技術、新產品的推廣應用。實施熱電聯產改造、窯爐改造、余熱余壓利用、電機能效提升、綠色照明等五大節能工程,力爭年節約100萬噸標準煤。加快推進公共機構節能、節水改造,重點推動公共機構LED照明產品改造。加大節能新技術、新產品的推廣應用力度,修訂公布《浙江省節能技術(產品)推廣導向目錄》,進一步完善推廣應用體系,推廣應用一批節能技術和產品;同時,加快推廣合同能源管理、節能低碳產品認證、能效標識管理等節能新機制。(牽頭單位:省經信委)
3.實施工業行業能效提升計劃。積極推動工業行業結構調整,組織實施電機、鍋爐、配電變壓器等能效提升計劃,到2017年,推廣LED照明50萬千瓦,電機50萬千瓦,鍋爐能效提升節約標準煤50萬噸。同時,完善高耗能行業差別電價、階梯電價政策,加強重點行業能源審計和能效對標,積極推行能源管理體系,實施嚴格的能效管理制度,進一步提高重點耗能設備的能效水平。(牽頭單位:省經信委)